北京离婚律师-姚平 13811432784
简介:婚姻家事部负责人、高级合伙人、主任律师,北京广播电视台《第三调解室》特邀专家律师、杂志《方圆律政》特邀嘉宾、《家和律师说家事》主编、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、金牌财富规划师、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、《天赋密码•情感危机化解》、《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》公益讲座创始人等。

 

  • 姚平律师

    • 帮助过 1695
    • 好评率 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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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擅长:婚姻家庭、房产纠纷

    • 非常细心
    • 专业负责
    • 很有耐心
    北京-北京城区-朝阳区

    用户这样评价她:

    • 非常细心
    • 专业负责
    • 很有耐心
    • 放心律师
    • 经验丰富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1-29 18:36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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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离婚协议约定拆迁的两套房屋归一方所有,但是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再次闹到法庭,后来经过律师和法官的参与调解,最终双方同意将两套房屋给两个子女共同所有,各占50%的份额,无疑不说都是为了孩子着想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1-21 19:13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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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🚩 离婚时,一方转移财产,能够对转移财产的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吗? 对于转移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罚 (1)离婚时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不分。 (2)离婚时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,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,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、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离婚时,存款、股票、现金等不动产是最容易被转移的,为了防止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,可以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4-02-05 15:03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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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离婚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?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;(二)与他人同居;(三)实施家庭暴力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,其中,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、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、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。如果你有离婚问题,可以咨询我,为你提供专业的咨询法律服务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4-11-01 11:18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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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和解解决兄弟间纠纷,获得当事人赠送3面锦旗!父母去世留下一处北京房产,此房产面临拆迁引发兄弟三人的经济纠纷,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凭借专业的谈判经验让三兄弟达成和解,不仅化解纠纷,还维护了手足之情!
  • 姚平

    2024-04-05 14:01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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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夫妻吵架后切忌长时间赌气保持沉默和冷漠。有两句话可以概括沉默和冷漠的杀伤力:沉默是无形的伤害;最大的伤害莫过于冷漠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07 19:52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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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当事人一审自己应诉, 最终一审判决当事人一方败诉; 二审委托我们代为上诉, 上诉过程中,我们指导当事人配合准备了大量有利证据,庭审中充分发表代理意见,最终二审成功改判。收到判决书那天,当事人激动得落泪了。 正所谓,隔行如隔山,术业有专攻,专业的事情还是得交给专业的人来处理,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1-30 18:58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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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🚩想要离婚,怎么办?这是大家问最多的问题之一,普及下离婚的两种方式: ①双方都同意离婚,且对孩子的抚养权,财产分割没有异议,可以带着双方的身份信息,结婚证,以及离婚协议,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; ②一方不同意离婚,或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,财产分割存在分歧,可由一方带着双方身份信息,起诉状,证据材料,去法院起诉离婚
  • 姚平

    2024-05-27 18:32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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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高效结案是我们的办案宗旨 客户满意是我们的团队目标 #没有小案件,只有小律师#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1-24 19:00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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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🚩婚姻的难点 人有三大需求,分别是:物质,爱情,精神。 物质是柴米油盐,遵循现实原则。 爱情是风花雪月,遵循浪漫原则。 精神是诗词歌赋,遵循理想原则。 这是三个完全不同的东西。 婚姻的困难在于,如何在同一个异性身上体现出这三样东西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18 19:17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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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为购置二套房少出首付比例,男方将其名下首套房以买卖之名过户到女方父亲名下,实际并未支付房屋对价款。 时间很快,七年已过,男女双方婚姻出现危机涉诉,诉争房产因涉及第三人利益无法在离婚案件中直接处理。 以诉促调,找到各方共同在意的点,为委托人排忧解难,成功将涉案房屋过户给男方儿子所有,各方再无争议,也避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对峙和冲突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08 23:57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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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什么是成熟的爱情:它是两个独立个体的相遇、欣赏和支持。它有两个前提,第一是独立,第二是欣赏。世界上真爱很少,因为绝大部分个体都是残缺的,包括精神和物质上的残缺。于是世上大多数的爱情都是两个残缺个体的摩擦与碰撞,然后产生的爱恨情仇。多少人把依赖、施舍、得到、占有当成爱。爱情不是一个人千方百计地让另一个上了自己的贼船,而是两只独立的小船互相接近然后并肩而行的过程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09-02 17:45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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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夫妻双方为了买房“假离婚”,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。不了男方变心,“假离婚”变真离婚。随即一场孩子争夺大战拉开帷幕。虽然变更抚养权困难重重,虽然孩子已过2周岁,没有法定情形,但在元甲律师的努力下, 最终母子团圆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1-28 14:31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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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🚩夫妻共同财产: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,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吗?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。老李是演员,常年在外拍戏,小王是全职太太,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。二人聚少离多,感情逐渐变淡,也有了离婚的打算。老李有一个舅舅在国外独居,因为年纪大了,就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,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离婚,两人一合计,就签了一个赠与协议,协议写明这套房只归老李所有。 后来老李与小王诉讼离婚,小王提出,除了已经分割的财产,老李在婚姻期间还得到过他舅舅送的一套房,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应该进行分割。 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,你认为,小王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? 小王是全职太太,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来自于老李,但根据《民法典》第 1062 条的规定,老李的这些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小王对它们也享有所有权。 至于舅舅给老李赠与的这套房子,虽然也是婚后所得,但因为赠与合同中写明了“房子只归老李所有”,所以,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个人财产,小王自然也不能在离婚时主张共同分割。 可能有同学会想,老李跟其舅舅这样签赠与协议,是不是在规避法律,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呢?当然不是。因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财产给谁,这是他的自由,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。恰恰是这样规定,才能保护财产赠与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支配权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3-03-23 14:28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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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双方都愿意把存款给孩子,但各自都有顾虑怎么办?
  • 姚平

    2024-02-05 15:23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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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和平离婚 怎样才能成功和平离婚?婚姻经营从来都不是单向的,人性的复杂也决定了,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。对方不同意离,那怎么去说服另外一方呢?1、分析原因对症下药。2、打感情牌。3、确定谈判策略。4、请第三方(律师)调解。如有离婚问题,可以咨询我,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服务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1-24 13:35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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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系好的时候换房使用,可是逾期二十年才主张要回,这样的情况法院很难支持,这么重要的财产不是儿戏,换着使用还是要慎重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4-11-10 11:30: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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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因为遗产分割兄弟反目成仇,实在令人惋惜 调解不仅能解决继承纠纷,更能保住兄弟情义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2-08 17:02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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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🚩手机录音遗嘱有效吗? 录音遗嘱,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。现如今,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很少用到录音机,普通家庭也很少拥有专业的录音设备,常用的录音工具变成了手机。手机录音遗嘱是否有效,要看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录音遗嘱的生效要件。 《民法典》第1137条规定,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,以及年、月、日。由此可见,法律并没有对录音设备作出专门的规定,因此用什么设备录音并不重要。通过手机录音订立遗嘱的,切记见证人也要在录音中说明自己的姓名和当天的日期,否则视为没有见证人,该份录音遗嘱无效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4-12-06 21:36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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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一次起诉,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,如果单纯走诉讼,迎来的无非就是判不离,半年后二次起诉,但这中间我们没有放弃调解,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,调解主文有3页十一项,如客户自己所言“感觉终于放下很多事,可以重启人生”。
  • 姚平

    2022-11-23 16:00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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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两个孩子双方各抚养一个,夫妻双方收入差距大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对方互支付抚养费;当事人离婚诉讼期间多次大额支出10多万现金,存在家里用于家庭开支,开庭提供不了票据,法官很容易认定为转移,和解是最好的解决方式。